《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曾抢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自2016年5月10日起有参军意向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可通过“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年龄标准
大学生报名年龄限制,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今年山东继续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选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四优先政策。国家继续对入伍大学生实行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专升本、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等政策。
体检标准
男青年从往年162cm调整为160cm,女青年从往年160cm调整为158cm。在体重方面:男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为身高cm-110)。在文身方面:面颈部的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在外部位的文身长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但男性不得文眉、文唇、文眼线,女性不得文唇。在视力方面:右眼调整为4.6、左眼调整为4.5。
(一)发展前景
1.专科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2.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提干,成为现役军官。
(二)学业安排
1.大学生入伍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选拔的,优先录取。在完成本科学业后考研享受初试部分加10分优惠政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国家设立5000人左右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供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四)学费资助减免
根据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照本科和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五)考学升学优惠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均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以上
5: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就业安置扶持
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根据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