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4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23 〕 7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精神,经学校同意,现就做好 2024 年元旦放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 年 12 月 30 日(周六)至 2024 年 1 月 1 日(周一)放假,共 3 天。
二、相关要求
1. 做好值班值守。请各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按照党政办公室下发的干部值班表例行校级值班工作,指导各部门值班值守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值班纪要和交班换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祥和,校园安全稳定。
2. 做好连续性工作安排。因 1 月 1 日(周一)不再安排调休,请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安排,提前做好工作调整,保证教学时数,如须补课的可以延后进行。
3. 做好家校联系。因假期长度适中,省内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回家,省外及路途较远的同学可以选择留校过节。学工处应指导各院系例行假前安全教育,摸清留返学生底数,实行“到家报告”制度。留校学生应模范遵守校园纪律,不建议投亲访友和到市外旅行,若有特别安排应提前报告辅导员和家长知情同意。
4. 做好后勤保障。放假前,各部门(单位)对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锁好门窗、关闭电源,组织检查验收,消除事故隐患。总务处、安全处应协调餐厅、超市、浴室、菜鸟驿站等单位周密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确保按时营业、品种丰富、供应充足、物价合理稳定。
5. 规范庆祝活动。各院系(单位)如举行内部庆祝活动的,原则上安排在周五( 29 日)下午举行,且在下班前结束。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师生聚餐、饮酒、互相馈赠高价值礼品、外出参加娱乐活动,共同维护师德师风良好局面,营造健康和谐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