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校印发了《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日常工作规则(试行)》,旨在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该《规则(试行)》经过校内广泛征求意见和修订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规则(试行)》指出,我校实行校长、书记、副校长及分管行政工作的其他领导(含分管行政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及校长助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分工负责制度。各部门(单位)应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各类公务活动。
《规则(试行)》明确,学校要建立健全全校工作例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例会、校领导专题会、部门(单位)会议等会议制度,实行交叉工作协调共商制度和学校外部内部有别的请示报告制度。
《规则(试行)》强调,要建立学校文件和学校部门(单位)便函两级发文结构、学校办公室核稿送签、分工分类审签的文件审批制度和“两上两下”编制项目预算制度。
该《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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