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设置及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培养体系。使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技术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课程计划。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意识、创业能力课程,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把创新创业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关键知识点和创新创业中容易遇到的误区和陷阱,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展现给学生,进行情境模拟,扮演其中的角色,使学生在分析案例、找到答案和回答问题过程中,亲力亲为,体验参悟创新创业的规律,全面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基本素养。
二、课程学时与学分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开设2门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分别为32学时、2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8学时、实践教学14学时。
三、课程教学安排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安排在大学一年级完成。
授课学期 | 学院 |
第一学期 | 应用设计学院、传媒学院、航空学院 |
第二学期 | 美术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安排在大学二年级完成。
授课学期 | 学院 |
第一学期 | 应用设计学院、传媒学院、航空学院 |
第二学期 | 美术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
四、课程内容
了解创新创业内涵,准备创新创业知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辨识创新创业机会,整合创新创业资源,选择创新创业模式,制定创新创业计划,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五、课程考核
采取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期末统一安排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学生平时成绩为40%(含课程实践学习、出勤、作业等);期末成绩为60%。期末考试采用上交创新作品或创业计划书等形式。